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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发布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1-03-13 06:2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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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陈珺璐) 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3·15”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未成年人私自网购高档手机导致的纠纷案件引发关注。

龙某出生于2005年,与其母亲吴某租房生活。去年5月,吴某整理房间时发现一部新的高档手机。经追问,龙某承认是偷偷以QQ号登录某电商平台购买的。吴某事后查询,龙某登录用户名未实名注册且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她多次拨打电商平台客服电话,申明是未成年孩子未经家长允许自行网购手机,要求处理。客服以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不同意退货。作为家长,吴某承认存在监管失责,愿意承担手机价值贬损部分的30%。经协商无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审认为,价值5999元的手机是较为高档的电子产品,龙某作为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追认,独立与平台公司通过网络订立的案涉手机买卖合同超出龙某的认知能力,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应认定合同无效。被告向原告退还货款4200元,原告返还手机,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电商平台虽无法核实每个消费者是否是成年人,但在监护人提出购买者是未成年人后,平台客服没有积极参与问题解决而是简单认为没有质量问题不予退换,所以平台需对损失承担次要责任。”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诉裁庭庭长孙军说,手机已使用一段时间,产生约2400元折旧费用。按责任划分计算,家长承担主要责任1800元,其余600元为平台承担。

据了解,2020年南京全市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一审案件1736件,同比上升10.7%。随着网络平台发展,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购物交易的行为明显增多,由此产生的纠纷也随之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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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路航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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