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周波 记者 郭一鹏)3月7日,南京高速一大队交警针对安全带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两小时左右,共查处主驾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起,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6起。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面临50元记2分的处罚,乘车人则面临20元罚款。驾驶人在普通道路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也将面临50元罚款,乘车人则面临5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