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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件66人!江苏首次公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0-10-22 14:34: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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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办情况如何,办案质量怎样,能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个案正义的关切,是检验与考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履行情况的重要尺度。10月22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江苏省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并集中发布6起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2019年以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6件66人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昕水介绍,2018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非法拘禁罪在内的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14个具体罪名。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涉嫌14个罪名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的一项司法制度安排。14个罪名案件大多发生在特定诉讼环节和场合,检察机关可以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并进行侦查,从而提高查处效率和质量。这也是对纪委监委职能的配合补充,有利于提升反腐败整体效能。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昕水发布新闻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56件66人。其中,今年1—9月共立案侦查31件3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增长55%,人数增长34.62%。

56件案件中,从主体身份看,公安民警(辅警)48人,占比72.72%;审判人员14人,占比21.21%;监狱民警3人,占比4.55%;检察人员1人,占比1.52%;从职务职级看,副处级(含相当层次职级,下同)干部2人,占比3.03%;正科级干部6人,占比9.09%;副科级干部10人,占比15.15%;其余均为科员级以下人员;从涉嫌罪名看,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民事枉法裁判较多,分别为27件、9件、5件,占总件数的73.21%;其他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刑讯逼供等罪名;从涉案地域看,徐州、无锡、淮安、泰州立案人数相对较多,分别为14人、12人、9人和8人,占总人数的65.15%,其余各设区市也均有立案。

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徐少飞介绍6个典型案例

集中发布6起典型案例,昭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发布会现场,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徐少飞集中发布了包括梁某某徇私枉法案和魏某某民事枉法裁判案等在内的6起典型案例,并对案例情况进行介绍。

以梁某某徇私枉法案为例,这是一起公安民警徇私利、私情,以让他人顶罪方式包庇犯罪嫌疑人,致使真凶长时间未被追责的枉法案件。检察机关通过侦查,成功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将花钱找人顶罪、逍遥法外的真凶绳之以法,同时依法查办包庇真凶的原侦查人员,向社会昭示法网恢恢,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蔡道通指出,2019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在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办案的同时,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深查司法腐败、维护政法队伍的纯洁与健康、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方面,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答卷。尤其是典型案例的办理,向社会昭示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依法行使检察职能的力量与能力。

据悉,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依法规范办案,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为纯洁政法队伍、建设法治江苏提供检察保障。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记者周永金/文绪研林燕群高行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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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康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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