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新华日报4月7日刊出《232亩农田变蟹塘,该归谁管?》的报道后,兴化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天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多部门会商落实整改措施。
4月9日,兴化市政府函告本报:将232亩蟹塘改造成稻蟹共养田,严格执行养殖标准,确保环沟面积不超过稻田面积1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稻蟹共养的技术指导,兴东镇全面落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全程跟踪、责任到人,杜绝虚假改造。
兴化市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全面禁止新增占用耕地挖塘发展提水养殖”回头看,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排查巡查,公布举报电话,严肃查处违规占用耕地、有禁不止行为。兴化市承诺,每亩蟹塘收取的2000元土地复垦保证金,归入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其所产生的利息在复垦后一并返还;对收取土地流入方不高于10%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则全部用于增加村级集体收入。(黄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