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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一瓶白酒骑电动车 苏州男子成全省“醉驾王”
2020-03-23 07:05:00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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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违法

快报讯(通讯员 港公轩 记者 高达)日前,苏州张家港交警查获了一名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男子,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51mg/100ml,一举打破了此前全省酒驾最高酒精含量的纪录385mg/100ml。

3月15日晚上11点左右,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锦丰中队在处理一起单方交通事故时,发现涉事电动车严重损毁,30岁的驾车男子雷某(化姓)额头受伤流血。民警对雷某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竟高达451mg/100ml,刷新江苏“醉驾王”纪录。

民警得知,当晚雷某与朋友聚餐,喝下一瓶白酒。仗着平日酒量不错,散席后雷某骑电动车回家。骑到锦绣路水厂路北段时,酒精上头,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在地,过路行人看到后立即报警。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此前江苏交警曝光的省内各地“醉驾王”名单,当时全省最高的一例为无锡地区的王某来,其酒精含量为385mg/100ml。

最终,民警依法对雷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元的处罚。

其实,许多市民只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殊不知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骑一般电动车如果经鉴定,体内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就属于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给予50元的罚款处罚。

现代快报记者也从苏州交警部门获悉,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情况较为少见。“因为非机动车多是两轮车辆,相较以四轮居多的机动车,在醉酒状态下还是很难操控的。”

标签:警方;体内酒精含量;电动车
责编:李旸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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