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4日讯 疫情防控期间,南通市市场监管部门从严从快查办了一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销售假冒防疫用品等违法案件。2月4日,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部分典型案件。
案例一
1月29日,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第一集贸市场水产摊位经营户邱某在宰杀黑黄色相间蛇,经确认为3条王锦蛇,共计4.29kg。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上述王锦蛇的来源、检疫、购进等相关证明。
当事人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对此,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采取了封控隔离措施,并及时将此案移交公安处理,通州区公安局对当事人裁决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二
1月26日,启东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启东市宁缘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
经查,发现当事人向市民销售3M品牌(型号N90)口罩,该口罩进价为5.5元/个,销售价格为25元/个,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3M口罩的相关进货凭证及供应商资质材料。同时,当事人在店内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售价为20元/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该局对该药店库存的3M口罩依法实施了扣押的强制措施,并将消费者投诉的涉嫌问题口罩进行了协调退款。
当事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及销售假冒3M品牌口罩的违法行为。对此,启东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1月28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南通初梦纺织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5月,以10万元的价格从上海某公司以称重量方式购买家纺废料——“绿盾”牌PM2.5过期口罩约30万只。疫情发生后,市场口罩紧缺,口罩涨价,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高某知道消息后,除夕从河南赶回南通,通过拆除外包装方法隐匿生产日期,以每只1.5-2元的价格对外批发销售过期口罩,主要销往山东、河南等地。
当事人涉嫌构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对此,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1月27日,如皋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舆情和群众举报,对如皋市博爱食品经营部进行了检查。
经查,发现当事人租用博爱医院门面房从事食品及日用品经营,其销售的N90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当事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对此,如皋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调查,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1月29日,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海门市佳永制衣厂进行了检查。
经查,发现当事人加工的带滤片pm2.5口罩成品1只,有他人厂名厂址的包装袋497只以及替换用滤片等物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涉嫌违法加工的物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涉嫌构成加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对此,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 徐超 通讯员 邵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