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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优化调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 直接补贴家庭的财政经费有调整
2020-01-21 08:4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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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薛玲)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南京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南京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新近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升学前教育办园质量,增加困难群体幼儿补助,提高农村办园点幼儿减免标准。

《实施意见》明确,自2020年秋季入园就读小班、2022年就读大班的幼儿开始,将学前一年每生6000元补助,调整为由财政直接投入用于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和发展、保障困难家庭幼儿和农村办园点幼儿。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20年在园的中班、大班幼儿继续按原有政策执行。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市、区财政将不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学前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只增不减,并逐步达到10%;教育部门将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增量、创优、惠民三项工程,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机制,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和优质幼儿园覆盖率并达省定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提高教办园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幼儿园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自2020年开始,将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调增至每生每年1000元。与此同时,建立集体园、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和民办惠民园生均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集体园、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和民办惠民园生均经费财政补助标准。自2020年开始,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集体园、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和民办惠民园生均经费拨款最低标准调增至每生每年2200元。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将集体园生均拨款最低标准调增至每生每年6000元,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民办惠民园生均拨款最低标准调增至每生每年3500元。《实施意见》明确,增加困难幼儿补助。对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收保育教育费;对在其他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50%减免保育教育费。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学期750元,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孤儿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按基本标准1.5倍(即每生每学期1125元)发放。此外,提高农村幼儿减免标准,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农村办园点新入园小班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减免标准提高为每生每月220元,每年按10个月减免。农村办园点收费标准不足每生每月220元的,按实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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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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