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疏散逃生通道……这些生活中与我们安全息息相关的消防违法行为,以后你也可以一起来监督!12月28日,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实际制定的《南京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规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市民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来访、微博、微信、抖音等多种形式,对下列11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不合格的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规从业执业的。
同一举报人每月获得举报奖励累计500元封顶。
举报电话:025-96119;举报传真:025-83301297;举报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号;网络举报:南京消防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账号。(南消轩 艾陆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