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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回应社会关切 对酒驾醉驾坚持严管重罚
2019-12-10 07:2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卢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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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有关负责人走进省《政风热线》,就群众关心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查处酒驾醉驾、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回应诉求,现场解答疑问。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执法管理

  江苏是全国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使用大省,目前全省的电动自行车达到40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频发,带来不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问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玉峰介绍,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该条例有望成为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这一法规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管理监管的责任、源头管理、交通安全等方面内容。该法规一旦通过,交警部门将首先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骑车人的安全警示、提示,目前已经在执法管理服务的窗口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教育片。同时,加强路面的交通秩序管理,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不能走快车道、禁止闯红灯等。

  涉酒交通事故下降逾两成

  今年是“醉驾入刑”实施以来的第8年,酒后不开车渐成社会共识,交警部门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的常态化严管严治态势,营造“开车不喝酒、酒驾必被查”的氛围。执法越来越严,但酒驾行为仍屡禁不止。

  陈玉峰回应说,全省查处酒驾醉驾的违法案件增加,是因为交警部门增加了路面防控管控的力度和执法检查的频度,查处方法更加科学和更具针对性,查处范围扩大到城郊和农村地区。此外,公安部也规定发生一般意义上的交通事故,交警在处理事故时都要进行酒精检测。因此,用案件的数量来衡量醉驾入刑的实施效果是不科学的。

  陈玉峰介绍,今年1至11月,全省发生涉酒交通事故3000多起,死亡11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6.3%,说明对于醉驾入刑,更要坚持常态化实施,交警部门对酒驾醉驾将坚持严管重罚。

  南京轻微交通事故可在线快处

  网友“路漫漫”反映,前不久其驾驶车辆在南京与另一辆车发生轻微碰擦,由于当时赶时间,所以选择通过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里的“轻微交通事故快处”的方式处理,但在上传了相关信息后,一直没有收到责任认定通知书。

  针对这一问题,交警总队秩序管理处副处长孙玉奎介绍,目前在南京道路上发生的轻微道路事故,可通过南京公安微信进行快速处理。主要流程是首先双方协商认可,然后根据微信平台的提示拍摄现场照片和相关信息,接下来平台会发送短信给事故当事人。收到双方当事人的确认回复后,平台会再次发送一则短信,当事人可凭这条短信到保险部门去申请赔偿。

  对于网友反映没有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孙玉奎说,这里不需要事故责任认定书,收到短信即可。如果没有收到短信,可能是网络问题,或当事人一方没有确认。解决方式是拨打“122”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台电话反映情况,还可以到南京市任何一个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研究逐步拓展学法免分

  苏州张家港的陈先生咨询:我省部分城市开通私家车学法免分,请问省交警总队能否对运营车辆,比如网约车及出租车司机也实行这个政策?因为运营车辆需要载乘客去各种陌生的地方,司机对各地的路况不熟悉容易产生违章。

  早在2017年,南京率先推出“学法免分”业务,即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本市驾驶人,可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对一起记分分值为3分(含)以下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曝光,作免记分处理。交警总队车辆管理处副处长王丽华介绍,我省目前已有12个市开展学法免分,主要针对小型非运营汽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最近张家港正在试点营运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志愿服务来实施学法免分,下一步将在张家港试点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研究并拓展学法免分的实施对象和范围。

  记者 卢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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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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