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9日讯 小型建设工程建在“群众家门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基层“微权力”,强化农村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确保规范透明、科学合理、精细实施。
苏州将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监督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对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时间、施工方产生方式、工程款支付形式等全程监督、留痕追溯,切实杜绝腐败行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小型建设工程点多面广,如何实现精准有效监管?在常熟市支塘镇,从源头上完善项目生成机制。年底前,各村两委班子集体商议提出下一年度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上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商。初审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形成书面决议,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服中心和监督审计室备案。由财政资金或集体资金投资、单项合同100万元以下的所有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均纳入监管范围,做到应管尽管,减少项目实施的盲目性、随意性、隐蔽性。
(王洁 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