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近日,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工委牵头出台《盐南高新区政商交往“三项清单”》,旨在全区推动形成坦荡真诚、清白纯洁、相互尊重、共促发展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全区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此次出台的政商交往“三项清单”适用对象为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各村(居、社区)干部和区内各非公企业,是一个双向清单,既列明了“政”方的“限制性、禁止性、服务性”内容,又对“商”方提出了“禁止性”要求,使政商交往清单更具有指引性和可操作性。
政商交往“限制性”清单,列出该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各村(居、社区)干部,在不违反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区纪工委备案后,可以开展与工作职责有关的3类交往行为,明确为加强企业沟通,推动双招双引、项目合作,可以应邀参加企业举办的招商、推介等活动,并注意公职人员形象;开展企业调研或上门服务活动,要合理安排时间,确有需要在企业用餐的,可以按照员工标准在企业食堂就餐,并支付相应的费用;邀请非公企业人士来区商讨、指导、会办有关事项时,确需用餐的,经批准可安排工作餐。
政商交往“禁止性”清单,用“十个不准”为政企双方立下“红线”,要求双方之间交往有规、交往有度、交往有束,特别要求“政”方工作人员不准收取企业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或接受企业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将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让企业支付及向企业筹资、借款、借物、借车等。特别强调,不准在服务企业和执法检查等公务活动中,对企业所提合理要求故意刁难、推诿扯皮、置若罔闻。在执行公务中,严禁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发生。一经查实存在上述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政商交往“服务性”清单,从强化为企服务出发,从挂钩服务、政策宣传、要素保障、检查执法等6个环节明确具体措施,提出具体要求,推进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常态化开展企业挂钩服务活动,用心用力用情服务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实际需求,精准收集企业发展困难,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了解和帮助解决非公企业发展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促进企业提神提气提速加快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张芳芳 董波 孙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