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陈文 记者 仲永)为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行为,提升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从业服务水平,连日来,高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3家宠物诊疗机构及20余家宠物工作室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发现一家宠物工作室涉嫌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诊疗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现场封存该工作室从事诊疗活动所使用的兽药,并依法作行政处罚。
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三家宠物店涉嫌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兽药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发现的兽药登记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