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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中型货车右转弯不让行,抓拍处罚!
2019-11-20 07:04:00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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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弯让直行”这是一条机动车驾驶人耳熟能详的通行规则。11月19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从11月20日起南京交管部门将对右转弯不让行的重中型货车进行电子警察抓拍。

  通讯员 宁交轩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瑞

  数据

  车辆未按规定让行出的事故,今年已致南京45人丧生

  据统计,今年以来南京市已发生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交通事故2000余起,已造成45人死亡,其中41人为非机动车驾驶人。

  从事故原因分析来看,未按规定让行的交通事故通常存在四种情形,分别是转弯未让直行、无灯控路口未让右侧车辆先行、右转弯车辆未让对向左转弯车辆先行以及人行横道上行人先行。根据分析,未按规定让行的交通事故中,致人重伤、死亡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发生在机动车右转弯过程中。

  从事故交通工具分析来看,肇事车辆以大货车、大客车等大型车辆为主。车辆体积越大,转弯过程中相应的盲区和内轮差也就越大。受害人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主,电动自行车车速相对较快、制动性能差,不少电动自行车缺乏后视镜等安全配置也让驾驶人难以发现“危险”正在靠近。而行人通行速度相对较慢且遇到危险时更灵活,此类事故的受害人中行人反而较少。

  从事故地点分析来看,大部分未按规定让行事故发生在车流量相对适中的平交路口。这类路口通常为圆盘信号灯,不对右转弯车辆进行单独控制。因此当绿灯放行时,右侧直行非机动车与右转弯机动车存在一定冲突。右转弯车辆稍不注意疏于观察,未停车让行可能就会导致惨剧发生。

  抓拍

  河西大街庐山路和安德门大街凤信路路口今起抓拍

  为压降道路事故,南京交管部门率先在河西大街庐山路和安德门大街凤信路路口,启用电子警察对右转弯未按规定让行的重中型货车进行抓拍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的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对于未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车辆根据相关的规定将给予100元记3分的处罚。南京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南京市部分路口非机动车、行人绿灯直行时会与允许右转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应让行规则,机动车右转时应当注意观察是否有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行,如果此时行人、非机动车为绿灯通行且右转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将被罚。

  同时交警也提醒,非机动车、行人也应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

  典型案例

  2019年7月2日9时45分许,刘某驾驶牌号为苏AG1579混凝土运输车沿河西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庐山路路口,在右转通过路口过程中并未减速让行,将由西向东绿灯直行通过路口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并碾轧,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金某(女)当场身亡,货车驾驶人刘某因未按规定让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标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大街;电动自行车
责编:缪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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