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内和对方发生冲突吃了亏,竟去停车场开了车子佯装冲撞对方,没想到虽然是在停车场内,其也构成了酒驾。
9月5日凌晨,交警四大队接到报警称一名车主酒后驾车,差点撞到他们。民警接警后立刻赶到现场,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已被带到滨江派出所,民警随即又赶往派出所。交警对驾驶员刘某进行了测试,结果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有醉酒驾驶的嫌疑,随后民警将刘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待验血结果出来后再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
通过询问当事人和调取现场录像,民警也逐步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当晚刘某与两位女性朋友在集庆门大街胡桃里吃饭,因旁桌男子对其女伴有所轻薄,然后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引发双方殴斗。对方人多势众,刘某吃了亏,刘某见自己人单势薄,一怒之下冲出饭店,佯装开车撞人,往对方人群冲去。
冲动的刘某虽然是在停车场开的车子,行驶距离也不远,但是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道路”除了传统概念的路,还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只要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根据有关规定,都属于道路范围。换句话说,就是在这些地方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通讯员 陈尔玉
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