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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时|靖江一码头非法占用长江岸线,拆除一年后绿岸恢复
2019-08-08 10:0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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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8日讯 记者近日来到靖江市新桥镇上青龙港西侧的江堤边,放眼望去,只见江堤上绿意盎然,排排柳树、绿杨、成片芦苇迎风摇曳,给盛夏时节带去阵阵凉意。而去年,这块江堤上还是一家非法码头,大风刮过时,砂石满天,随意堆放的物品,让江畔满目疮痍。

  

  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江苏环保督查整改“回头看”通报问题中,通报了靖江市苏中高鑫隆物资中转站码头非法经营问题,该码头位于长江重要湿地内,应取缔关闭。

  苏中高鑫隆物资中转站位于靖江市新桥镇上青龙港西侧,经营范围为物资中转,黄砂、石子、水泥、建筑材料零售等。该中转站占用长江岸线东西长143.7米,南北宽123米,厂区占地面积18960平方米,位于长江重要湿地二级管控区内,不符合《江苏省生态区域红线保护规划》。

  2016年4月,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的通告》,将其列入非法码头整治名单。2018年6月,泰州市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沿江非法码头后续整治工作的通知》,将苏中高鑫隆物资中转站码头列入拆除类非法码头整治对象,并要求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码头拆除工作。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靖江市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法律程序。靖江市水利局紧锣密鼓推进一系列法律程序,去年8月31日,对苏中高鑫隆物资中转站作出注销行政许可通知;去年9月11日,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在收到通知书10日内自行恢复占用水域原状;去年11月14日,水利局与高鑫隆码头负责人进行约谈,告知其码头拆除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代履行的时间……

  去年12月11日,靖江市开始高鑫隆码头现场拆除,共拆除吊机基座2个、生产生活用房2幢、大小水泥罐体6个、拆除面积近2万平方米,投入各类机械225台次、运输车辆1200车次,共清运砂石4.1万余方,完成滩地绿化,恢复了长江河道生态原貌。

  靖江市拥有52.3公里优质长江岸线,为实现长江绿色高质量发展,靖江按照“三分之一岸线绿色发展、三分之一岸线开发性保护、三分之一岸线不开发”的思路发展,通过整治江边违建码头等一系列举措,推进长江岸线绿色修复,真正做到河畅水清,坡绿岸美。

  记者 许海燕

标签:靖江市;非法码头;长江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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