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8月1日,淮海经济区10个城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齐聚徐州,共议促进区域协同改善环境质量。经过友好交流协商,10个城市共同签署《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
生态环境联防联控作为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实现区域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此次,淮北市、菏泽市、济宁市、临沂市、连云港市、商丘市、宿迁市、宿州市、徐州市、枣庄市等10个城市按照《框架协议》的意见,建立淮海经济区10个城市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将及时研究区域生态环境重大问题和联防联控事宜,强化区域协同管控,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根据《框架协议》要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淮海经济区10个城市将组织编制淮海经济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构建区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强化边界区域监测能力建设。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10个城市将强化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将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列入年度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对利用跨界河道、水体进行水产养殖,提出应符合水体功能区划规定,依法划定水产养殖水域,对超水域养殖,应制定年度清理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框架协议》明确,建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区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建立环境污染案件移交、协查、协办制度;探索实现交界区域10公里范围内的双方互查,重点打击涉危险废物跨界转移等环境违法行为。
(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