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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寻找“小余”的李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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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长录下视频,有话要对“小余”说(扫码观看视频)。
中国江苏网讯 22年前,浙江台州男子李再长借了一位名叫“小余”的男子5000元。此后,阴差阳错,造化弄人,他一直没有能将这5000元还给小余,但心中却一直惦记着这份恩情。
7月31日,记者从镇江润州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获悉,为了能偿还这笔“良心债”,22年后李再长再次到了镇江,准备还钱。但镇江的城市建设早就物是人非,在无法找到小余的情况下,李再长找到金山派出所,向民警求助。
通讯员魏元凤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万凌云
22年前,为做生意欠下“良心债”
7月26日下午,有一男子头顶烈日,匆匆来到金山派出所,请求民警帮他找一个叫“小余”的男子,同时称想把借的钱还给小余。
该男子就是李再长,今年50岁出头。面对民警,李再长详细讲述了这笔22年“良心债”的起因。
1995年,李再长租房在镇江牌湾附近,和哥哥李一金做小吃生意,但生意一直差强人意。房客中,还有小余夫妇,他们靠拖板车为生。由于小余经常到他们的小吃摊上吃早饭,再加上又是住在一个院子里,一来二去,大家关系处得不错。因为资金周转不灵,1997年李再长试着跟小余开口借钱。小余稍作犹豫后,就借给了他5000元。同时,约定月息一分,只要哥俩的生意好转,就尽快还给他。其间,李再长还给小余打了张欠条。但是后来,生意一直不好,李再长和哥哥一商量,决定哥哥留在镇江继续经营,自己则到常州去开早餐店。离开前,他叫哥哥李一金一定要找机会设法把5000元还给小余。
但是,由于生意不好,哥哥李一金始终没有将钱还给小余。22年过去了,现在在福建做小吃生意的李再长,很少回家,而又以为哥哥早就将钱还给小余了,所以此事他一直没有多问。
事实上,哥哥李一金在李再长离开镇江一年后,也回了老家浙江台州。今年,李再长回老家台州,偶然中李一金告诉李再长,20多年前的5000元钱没有还给小余。而且哥哥回老家后,小余还曾写信到李再长老家,讨要这5000元,但哥哥当时还是无力偿还这笔钱。
闻听哥哥一番话,李再长当即就愣住了。但由于时间太长了,信函上的字迹已经模糊了,根本无法看清地址和联系方式。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联系手段,李再长决定立即赶到镇江,设法找小余还钱。
22年后,为了还钱求助警方寻人
7月26日,当李再长再次来到镇江,凭借着旧日记忆,到镇江牌湾附近找小余。但他们当年租住的房屋、院子早已不在。李再长顶着烈日酷暑,多方询问了好几个人,但根本无法找到小余。万不得已,他来到金山派出所求助。不过,由于李再长不能提供小余的完整姓名,民警也无法立即找到小余。
面对民警,李再长回忆说,小余是苏北人,夫妻俩在镇江拉板车为生,挣的都是辛苦钱。“当年跟哥哥李一金说好了,由哥哥还的。但由于经济原因,哥哥没有能还”,李再长说:“这么多年了,自己实在过意不去,想尽快把钱还了。”言语中,满是愧疚、不安和坦诚。
采访中,民警表示,由于李再长提供信息极其有限,警方经多方调查,一时也爱莫能助。由此,希望借助媒体力量,帮助李再长找到小余,尽快了却其还钱的心愿。
记者连线
借了“小余”5000元,找到“老余”要还2万
“那时口袋里没钱没办法,还不起!要是还得起,肯定还。欠别人的钱,心里过不去!”7月31日晚上9时许,在记者几次联系李再长无果后,他主动给记者回了电话。李再长说,他知道扬子晚报,而且还是扬子晚报的老读者!“我知道扬子晚报,在镇江做小吃生意时,没事经常去买一份来看,什么内容都有,挺喜欢的!”李再长说,这么多年一直记得扬子晚报。
李再长告诉记者,他今年52岁了,小余比自己大20多岁,现在应该是70多岁的人了。当年,约定了一分息,一年大概是600元利息,20年左右就是1.2万元上下,加上5000元本金,就是1.7万元,自己还想再给他3000元。这样,如果能找到小余,尽管自己口袋里没有多少钱,但准备连本带息,一起还他2万元。
“不管别人怎么说,做人良心上要过得去”,电话中,李再长再三跟记者说,人一定要有人情味,现在还钱已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当时人家看得起自己借钱,自己就不能忘本!如果再不还钱,就像是赖皮一样,良心上过不去。李再长还说,至于还钱的多少,小余如果开口多点也没关系。希望在扬子晚报的帮助下,能尽快找到小余,把这“良心债”还了,自己也就心安了。
如果小余或者其家人、知情者看到报道,请联系扬子晚报热线:025-9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