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25日讯 (通讯员 宝法 祝隽 记者 陈咏) 今年5月,京沪高速宝应段一辆行驶中的大客车上出现惊险一幕,男子吕某因与驾驶员发生纠纷,一时冲动上前拔掉了大客车钥匙,导致大客车熄火滑行数公里,乘客安全受到威胁。案发后,吕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月23日,该起案件在宝应法院开庭审理。
5月3日傍晚7点多,宝应警方接报称,一男子将在高速路行驶中的大客车钥匙拔掉,危害公共安全。民警随即到场处置,在现场,嫌疑男子吕某主动交代了自己在大客车上的行为。
吕某当天下午乘坐上海至楚州的大客车回宝应。晚7点左右,大客车沿京沪高速公路行驶到宝应泾河段,吕某没能如愿在中途下车,与驾驶员发生纠纷。吕某冲动上前,拔掉了大客车钥匙,导致大客车熄火滑行数公里,乘客安全受到威胁。
案发后,驾驶员在车上其他乘客的协助下拿回钥匙将大客车驶下高速,并报警。
法院表示,被告人应当明知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妨害车辆行驶行为,会严重影响不特定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仍强行将正在行驶的大客车钥匙拔掉,致使车辆失去动力,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一审综合吕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官表示,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行驶速度快,乘坐人员多,作为乘客要提高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服从司乘人员安排。千万不能不顾其他乘客安全,为一己之便而任性妄为。一时的冲动行为也很容易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