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6月18日至22日,省法院部署开展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徐州、镇江、无锡、宿迁等地法院依法公开对王水军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徐景军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钱程等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张垒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刘旺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此次集中宣判共判决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0名被告人依法受到严惩,其中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王水军、徐景军、钱程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二十一年、十七年,并被依法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其犯罪所得及犯罪工具依法予以追缴。
通讯员 苏法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