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网约车驾驶员不但饮酒驾驶当场被查,而且出示他人证件阻碍民警执法办案企图蒙混过关。6月5日南京交警部门对驾驶人李克军(男,51岁,宿迁人)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阻碍民警执行职务两项违法合并执行治安拘留20日的处罚,同时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月13日14时,南京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北京西路正常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苏A93R××的白色现代轿车副驾驶人存在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民警在查处违法时,竟发现驾驶员驾驶证早已被扣留。经了解,该车驾驶人名叫李某佳,39岁,目前是一名网约车驾驶员。民警查询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佳早在今年5月1日因为饮酒驾驶营运车辆其驾驶证已被机动大队扣留。当李某佳得知自己驾驶证已被扣留时,显得非常惊讶,并表示自己从未酒驾。随后民警依法将其驾驶证和车辆进行暂扣,作进一步查证。
办案民警立即又重新对5月1日晚那起酒驾进行调查。办案民警在调取5月1日晚的执法记录仪和现场照片比对,发现当中的确存在问题。李某佳今年只有39岁,而现场的这名驾驶人年龄明显偏大。民警随后对这辆牌号为苏A31D0Y的网约车进行调查,发现该车为江苏某汽车服务公司所有,2018年以来共产生64起交通违法曝光,目前仅处理2起。如果现场这名驾驶人不是李某佳那会是谁呢?民警在比对车辆历史违法信息时,已处理的2起违法中,其中一人名叫李克军,经过人脸比对,正是5月1日晚该车的驾驶人。
机动大队治安中队民警随即对李克军进行传唤,李克军交代5月1日当晚酒驾的正是自己。为了方便办理车辆曝光记分,2016年其通过侄子李某佳的身份证,配上自己本人照片,在泗洪当地交管部门骗领了一本配有其本人照片的李某佳的驾驶证。2018年11月21日,李克军在交管局曝光服务大厅处理曝光时由于记分已达25分,其驾驶证已被扣留。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要求,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24分的,需参加7天交通安全学习,并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后才能重新取回驾驶证。李克军先后5次参加科目三考试均以失败告终。当晚酒驾被查,李克军于是出示了那本配有自己照片名为“李某佳”的驾驶证。
机动大队民警告诉记者,目前李克军专职驾驶的牌号为苏A31D0Y的网约车仍有62起交通违法曝光未处理,共计罚款7450元、记185分。对于李克军骗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已移交宿迁交管部门处理。
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