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王赟)昨日,记者从江苏省暨南京市首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上获悉,必要的法律常识将纳入学生学业评价范畴,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在中考中也将适当增加法治教育内容。从今年起,每年5月的第二周定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省教育厅会同省检察院、省高院、省司法厅等部门围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以后,在学生入学仪式、入队仪式、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专门设置法治教育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