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旅游投诉情况公告》,对第一季度江苏省旅游投诉情况做出全面精准统计。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其中旅行社降低等级标准的投诉最多。对此,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做出相应的提示。
根据全省各级旅游质监部门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共接待投诉游客974人次,受理旅游投诉511件,当季结案498件,其中赔偿结案268件,涉及旅游者956人次,赔偿总金额462576元,获赔旅游者548人次,人均获赔约为844元/人次。
受理的511件投诉中,国内游投诉255件,出境游投诉256件。被投诉对象主要包括旅行社、饭店、景点、交通和购物场所等。旅行社投诉398件,占全部投诉的77.89%,占比最高。第一季度被投诉对象情况数据与2018年同期相比均有下降。
旅行社责任投诉案件,主要涉及旅行社降低等级标准、擅自增减项目、导游未尽职责、延误变更日程等情况。其中,降低等级标准80件,数量最多;擅自增减项目 69件,相比2018年同期涨幅最大;导游未尽职责46件,相比2018年同期降幅最大。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降低等级标准主要涉及旅行社服务品质打折,比如约定入住四星级酒店,实际入住的却达不到标准。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静妍 胡玉梅
警惕低价游产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工作人员提醒,选择旅行社出游一定要留意组团社的资质,警惕低价旅游产品。
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维权。投诉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投诉时效期自合同结束之日起算)。投诉热线:江苏省旅游投诉热线96519;全国旅游投诉热线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