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郎伟超 记者 王茸)一般来说,小轿车核载5人,但是,一些特殊车型的轿车却只能乘坐4人,近日,一辆三门掀背轿车在经过长江二桥高速时,因乘坐5人司机被处罚。
3月28日15时30分,南京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拦下一辆车例行检查。该车是一辆线条流畅的三门掀背车,车内连司机在内一共乘坐了5人。司机林某对民警表示,自己一直注重遵纪守法,但交警在检查该车行驶证时看到,这辆车的厂家信息为“三门四座掀背车”,也就是说,该车核载人数为4人。
得知这个结果,林某十分吃惊。他说,这辆车还是2010年购买的,一直是家属在驾驶,他从没仔细看过行驶证,一直以为这辆车和普通轿车一样,都是核载5人。最后,林某因驾驶非营运车超员20%以上,被处以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