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朱鼎兆)因拒服兵役,原涟水炎黄学院学生文崇景受到开除学籍、罚款5万,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等7项处罚。
记者了解到,1999年出生的文崇景是涟水县五港镇人,入伍前,就读涟水炎黄学院,去年9月经县征兵办批准入伍至某集团军新兵营。在涟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文崇景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予以依法惩处的决定》中称,经县征兵领导小组研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拒服兵役新兵文崇景进行惩处。
文崇景在役前训练期间,本人已签订《依法服兵役承诺书》。他入营后,不适应部队训练和管理,先后五次递交离队申请,不愿在部队服役。2018年12月10日,经某集团军党委常委会研究,对文崇景给予除名处理。
据介绍,依据相关规定,县征兵办对文崇景作出7项惩处决定,包括: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户口簿上加注拒服兵役字样;违法行为纳入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取消义务兵优待并罚款5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