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江公宣)近日,在南京市江宁区上坊东麒路路口东侧5米处,一辆黑色小轿车与一辆大货车发生了追尾事故,万幸的是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有严重的车损。当时事故地点位于路口,又正临晚高峰,车流量较大。因此交警为了避免造成道路堵塞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便要求事故车辆正常驶出路口后靠边停车,以免影响路况。黑色小轿车车主吴某并未注意交通信号灯,直接驾驶车辆驶出路口到达对面路边。一周后吴某收到短信,告知他在东麒路路口闯红灯。对此,吴某提出了异议。
据介绍,吴某到交警中队接受处理时,向工作人员提出了疑虑。工作人员调出当天的照片,并向吴某解释他是在东麒路路口红灯亮起时,直接驶出路口,闯了红灯,因此被电子监控拍到。此时,吴某突然想起当时是发生了车祸。他向工作人员表示,他是根据交警的指挥靠边停车,这才造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拒不接受此项处罚,并申请撤销曝光。
工作人员调取监控了解到,并非是交警指挥吴某闯信号灯,因双方追尾责任明确,交警口头告知双方“一会过路口后,你们俩靠边停车处理,我在对面等你们。”交警步行至路边等待后,吴某却闯了红灯过路口。在这个过程中驾驶人还是要依法按照交通法规通行。吴某闯红灯的行为,并非是交警指挥,他属于擅自不按信号灯通行,因此申请不成立。
但吴某对此答复感到不满意,随后拨打了“12345”进行投诉,并表明不认同此项处罚,认为是交警的责任。还申请行政复议,经过审核,最终证明并非交警指挥吴某闯红灯,维持对吴某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