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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检察院发布2018年十大典型案件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报道案件入选
2019-01-09 09:1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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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报道案件入选。

  中国江苏网1月9日讯 (通讯员 雒呈瑞 记者 刘浏) 昨天,南京市检察院举行发布会,玄武区检察院办理的严俊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栖霞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虐待幼儿案等十件案件被评为2018年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报道过的徐某某利用怀孕、哺乳逃避执行一案、栖霞幼儿园“虐童”案也被评为十大典型案件。

  2018年4月19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曾独家报道过的江宁一女子利用怀孕、哺乳逃避执行一案,也入选本次十大典型案件。罪犯徐某某不到40岁已经是四个孩子的妈妈,不过从第二个孩子还在哺乳期时,她因持有毒品被抓并取保候审。利用取保候审条件,她并未停止自己的犯罪行为。2016年1月25日因贩毒被判刑,当时她正怀着第三胎,不应当判处死刑,最终被判无期。2017年2月25日她哺乳期结束本该被收监,然而执法人员得知她此时又怀上四胎。检察官发现,她不断利用怀孕、哺乳逃避检察机关的收监,并且没有按规定参与司法所的学习教育,并私自拆下电子手环。最终,在子女均得到妥善安置后,检察机关联合多个部门对徐某某进行收监。本案严厉打击了这种利用孩子当保护伞,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徐某某最终还是没有逃过法律制裁。这一案件在社会上也引起不小的反响,成为当时社会热点事件之一。

  在“十大”案件“严某涉黑案”中,玄武区检察院检察官16万字报告300页证据剑指21名被告人犯罪事实,同时不捕3人,追捕1人,犯罪事实从报捕时9起增加到25起,挖出一“保护伞”。该案由江苏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共同挂牌督办,也是江苏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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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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