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11月17日晚11点35分左右,女司机徐某驾车经过虎踞路清凉门隧道时被五大队交警依法拦下例行检查。经快速检测,发现徐某存在酒驾嫌疑,徐某称自己晚饭和朋友一起吃了3斤醉虾。一再追问下,徐某才坦白交待,其间又喝了点啤酒。经酒精吹气检测,徐某当时体内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11月20日夜里2时许,一辆白色小车被二大队交警拦下检查,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无独有偶,11月19日下午,交警七大队栖霞中队在栖霞大道甘家巷路口执勤时,拦截下来一辆摩托车,核查身份和牌照信息时,发现驾驶员徐某只有小车驾照且未携带,进一步检查又发现该车所挂的牌照系套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最后在开具强制措施扣留车辆后听取驾驶员陈述和申辩时发现驾驶员口中有异味,遂依据经验,对徐某进行酒精检测,确定其已经构成酒驾。通讯员 李夏 符馨月 吴敏
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