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扬州18日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作为服务和保障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举措,该协会将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协助建立健全企业退出的市场化长效机制。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根据《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从2015年1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扬州破产审判收案345件。 (张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