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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游客不购物抢夺大客车方向盘撞上护栏 蛮横导游被判刑1年3个月
2018-11-02 18: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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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游张某带团在苏州游玩一天,因游客无人购物心生不满,在快速路上抢夺大客车方向盘,导致大客车撞上护栏,严重威胁乘客及路上其他车辆安全。日前,苏州市姑苏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导游张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依法判刑1年3个月。

  导游不满游客未购物

  抢夺方向盘致大客车撞护栏

  去年11月11日,张某担任上海旅游团“苏州一日游”的导游。一天游玩下来,见该团游客无人购物,张某内心有些不满,当该团游客乘坐大客车行驶至苏州北环快速路时,便与游客发生争执,要求驾驶员立刻停车。因驾驶员没同意,情急之下的张某强行抢夺行驶中的大客车方向盘,致使大客车右侧与高架道路隔音护栏相撞。危险时刻,幸亏驾驶员紧急处置,才使车辆没有倾覆、坠落,但仍然造成车辆右侧反光镜、车门玻璃等部位受损,严重威胁车内游客人身安全及附近道路上车辆安全。

  事发后,张某、游客分别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张某控制。张某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经鉴定,大客车车损1057元。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张某近亲属赔偿了车辆维修费用并获得了谅解。此外,张某所在旅行社赔偿29名游客共23200元,张某亲属归还旅行社23200元。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一审获刑1年3个月

  鉴于张某抢夺方向盘的违法行为已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张某自愿认罪,但与其辩护人提出:本人主观上没有通过撞车行为危害他人生命的故意,存在疏忽大意的情节;张某在案发后主动报警,有自首情节;本案无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家属也对大客车及游客损失作出了赔偿;;本案中游客也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建议对张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姑苏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抢夺行驶于城市高架快速路的大客车方向盘,造成车辆发生撞击护栏事故,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当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某因与游客发生争吵情绪过激,进而抢夺大客车方向盘,主观上应明知该行为会危害车上游客及路上其他车辆安全的后果,所以不属于过失犯罪;但张某并未积极追求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后果,而是对上述后果持放任态度,系间接故意犯罪,主观恶性较轻,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张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鉴于本案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张某通过家属作出赔偿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开车时夫妻争吵抢方向盘,同样涉嫌犯罪

  承办法官表示,乘客抢夺大客车方向盘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关系到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张某抢夺正在高架上行驶大客车的方向盘,致使大客车右侧与高架道路隔音护栏相撞,严重危害了车上数十名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此提醒公众,除了大客车、公交车上抢方向盘的行为之外,日常生活中夫妻开车发生争吵,一方情急之时失去理性抢方向盘的行为,致使车辆到处乱窜,让公共安全受到危害,也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记者 于英杰 通讯员 耿莉

标签:大客车;方向盘;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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