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京市公安局移送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司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8年8月18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司某因情感纠纷,在江宁区百家湖通淮街一公交站台旁驾车将被害人王某某(女)和被害人李某(男)撞倒后,用随车携带的菜刀当众朝两名被害人头颈部猛砍数刀,致两名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企图自杀并点燃汽车油箱,后被当场抓获。
延伸:犯罪嫌疑人司某(男,35岁,江苏徐州市人)于8月18日13时许,驾驶一辆苏C牌照小轿车冲撞并持刀砍杀李某(男,33岁,安徽阜阳市人)及王某(女,33岁,安徽阜阳市人)夫妻二人,造成二人当场死亡。司某作案后回到车内试图自杀,后被警方抓获控制送往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