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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前丢掉的身份证在买火车票时意外“发现”了——小偷正拿着用它买的票在候车呢
2018-08-23 08:44:0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王国柱 梅建明 何平 孙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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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讯(记者王国柱梅建明通讯员何平孙玉婷)“你不好再买票,与今天行程相冲突。”8月21日上午,泰州姜堰人魏某在泰州火车站窗口,购买去南京的火车票遭拒,售票员称他当天已经购买了一张去徐州的车票。一头雾水的魏某猛然醒悟:有人在盗用自己的身份证!原来,7天前,魏某在网吧上网睡觉时钱包被偷,而他之后准备买火车票前往武汉时,发现已有人用他身份证购买了火车票。民警根据魏某提供的线索,将在候车室候车的小偷陈某抓获。

  从魏某表述中得知,他是泰州姜堰人,准备从泰州站乘坐火车前往汉口签合同,因为直达的车票已经售罄,他选择了从南京中转前往汉口。当天上午,魏某来到了泰州站售票窗口后,预购当天11点19分泰州开往南京的车票,付款时售票员却告诉他,售票电脑上显示他当天的行程有冲突。在此之前,“他”已经购买了一张12点20分K1984次泰州开往徐州的列车车票,并在当天上午9时20分用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泰州站自助售票机上将票取出。魏某立即想到身份证件被人盗用了,当场报警。

  原来,一个星期前,魏某在姜堰市区某网吧上网,中途睡了一会儿,醒来后发现放在网吧电脑桌上的钱包不见了。他找到网吧工作人员询问时,被告知网吧外面一个垃圾箱旁边有一个钱包,不知是不是他的。魏某找到垃圾箱,并发现了自己的钱包,但里面的居民身份证和驾驶证不见了,其他的物品诸如6张银行卡还在。而网吧的视频监控显示,当天早上,一个青年男子从外面进入了网吧,在网吧里转了一圈,拿走了魏某放在电脑桌右侧的钱包,然后离开了网吧。因为网吧外面没有监控,魏某钱包内也没有现金,魏某觉得身份证、驾驶证丢失只要补办就没事了,所以就没有报警。当购票被告知行程冲突后,魏某意识到可能有别人冒用他的身份证件,这才报了警。

  民警根据魏某提供的线索在泰州站内布控,上午11时30分左右,魏某在候车室一楼的超市内发现,一名男子与他在网吧视频监控中看到的男子很相像,便跟随男子来到候车室的二楼。待嫌疑男子坐下来后,魏某立即通知民警。民警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检查发现,该男子陈某身上持有魏某的身份证和用魏某身份证件购买的火车票,且陈某竟然是一名惯偷,2013年至今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处理过多次。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标签:泰州;网吧;身份证
责编:李旸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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