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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和上坡路易导致二次交通事故发生
2018-08-20 07:56: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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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驾驶人正在协商处理时,又有一辆车撞了上来……近日,我市发生多起类似的二次事故。交警提醒,二次事故导致的后果往往比一次事故更为严重,因此发生事故后,驾驶人要及时摆放警示标志,同时车上所有人员立刻撤离到安全地带。 

  诱发二次事故重要原因:发生碰撞不摆放警示标志

  由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另一起交通事故,在交管术语中称之为“二次事故”。近日,我市高速公路上就发生了多起此类事故。

  8月14日8时许,宁马高速板桥谷里匝道处,两辆车在早高峰拥挤车流中发生碰擦,双方车主下车争执起来,没人想起要放警示标志。突然,只听砰的一声,一辆白色小轿车又撞了上来,幸好没伤着前方两位车主。交警赶到时,白车司机说,当时他顺着车流正常行驶,前车司机突然变道,跟车较近的他这才发现前方停着两辆事故车,但已来不及反应,撞了上去。

  8月5日12时30分,南京绕城公路西向东方向,一辆突然变道的雪佛兰轿车与一辆大众轿车发生追尾。从两辆事故车中下来4个人,在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的情况下,双方在高速公路上协商起来。8分钟后,另一辆黑色轿车从后方撞上了大众轿车,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可把前方4人吓得不轻。

  6月28日13时15分左右,G36宁洛高速上也发生一起二次事故,一辆货车因司机操作不当撞上高速护栏,随即停在最左侧车道上等待救援。正在这时,一辆沪D牌照的小车撞上了这辆货车,第二起事故不仅造成车辆受损,还导致6人受伤。

  二次事故多发地:路口、上坡路段

  采访中,一位事故民警告诉记者,路口和上坡路往往是发生二次事故的“重灾区”。

  8月2日晚9点许,张某驾车沿着禄口永欣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茅村路口左转,此时路上车不多,他车速较快,结果刚转过弯,就看到两辆事故车停在茅村路路口,张某刹车不及撞了上去。

  江宁湖熟交警中队一位张姓事故民警说,在他们辖区有两座桥,分别是龙秣路上的光明桥、汤铜路上的禄口大桥,因桥面坡度陡,特别容易引发二次事故。

  “上坡时,车辆一般都会加大油门往上冲,抵达坡顶后,如果前方正好有车辆抛锚或发生事故停在路中,后车司机很可能来不及反应撞上去,酿成二次事故。”张警官说。

  二次事故后果:往往更严重甚至导致多人伤亡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二次事故导致的后果,往往比一次事故更严重。

  沪宁高速就曾发生过一起这样的事故,当时,两辆车发生碰擦,交警正在现场处理时,又一辆车飞速驶来,冲进警戒区内,导致1人死亡6人受伤。

  不仅在南京,其他城市也多次发生酿成伤亡的二次事故。一些事故本身往往并不严重,仅是车损,可一旦处理不当引发二次事故,很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后果。

  交警提醒,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若人员无受伤或者受伤轻微、车辆可以移动的,应记录对方车辆信息后立即驾离至最近收费站或服务区协商处理。

  在车辆无法移动的情况下,首先,车主打开危险警示灯(即双闪灯),如在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随后,车上人员立刻安全转移至道路右侧护栏外,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在车辆后方来车方向至少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再拨打110或122报警。

  对于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未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交警还将对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今年以来,南京交警已处罚此类交通违法行为400余起。

  本报通讯员 宁交轩 邹开富

  孟文彬 梁斌

  本报记者 王茸

标签:警示标志;交警;交通事故
责编:缪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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