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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建“四项清单”监管机制 治理村干部“微腐败”
2018-08-17 07:25: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王一平 龙 瑞 顾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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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17日讯 连云港市海州区纪委监委15日公布,为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和农村干部履职用权,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参与,梳理制定农村“四项清单”监管新机制,解决村干部办事不公、财务不清、作风不实问题。

  海州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李宝凯介绍,为杜绝村干部“微腐败”,海州区联合相关部门制定35条扶贫惠民项目清单、13条村级常态管理清单、6条村级多方监督项目清单和11条村干部行为负面清单,剑指干部作风、扶贫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等重点整治领域。

  海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温以斌介绍,为让制度真正落地见效,海州区配套编印《海州区村级工作“四项清单”规范操作手册》,逐项列出惠民补助申办条件、补助标准、需提供的材料以及村级事务权力的运行流程、相关要求以及廉政风险点,让村干部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具体应该怎么做”。该区还建立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三级监督体系,广泛告知举报方式方法,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有问必答、有疑必解、有诉必查、有责必究。

  自推行村级工作“四项清单”机制以来,海州区纪委监委共发现涉农违纪问题线索5个,成案2个,及时叫停并纠正不合规范事项13项。

  (王一平 龙 瑞 顾 敏)

标签:海州区;村干部;清单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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