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京市委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南京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作出全面部署,并出台《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支持街道试点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4个配套文件,全市社区治理工作的顶层设计全面强化,政策体系基本完备。据悉,未来,南京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将与全市非私营单位从业者平均工资挂钩。
到2020年,多方共治体系全面形成
《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出“两步走”总体目标。
一是到2020年,社区治理体制有效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多方共治体系全面形成,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居(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8%以上,网格化管理服务覆盖率达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达标率分别达98%以上,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占比达65%以上,农村社区达45%以上,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达98%、96%以上。
二是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社区工作者薪酬将有大幅提升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工作者常年承担着极为复杂的工作,但这一群体的收入水平却并不高。不过,随着《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出台,这种情况很快就能得到扭转。《指导意见》规定,根据社区工作者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将社区工作者分为“三岗十八级”,打通薪酬上升通道。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制度,社区专职工作者任职期间实行年度考核评议制度。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报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不低于上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其他社区工作者报酬,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区不低于其80%,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低于其70%的标准,合理设定社区工作者的薪资水平。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基本报酬加绩效报酬,基本报酬由区统筹、不低于上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绩效报酬由区和街镇统筹落实,其他农村社区工作者报酬,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根据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数据,去年南京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者平均工资为98106元。
当公务员、进事业单位机会更多
新出台的《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社区工作者的范围、职责、管理、考核、待遇、激励及退出机制。未来,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发展通道将被进一步拓宽,政府将加大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村)委会主任定向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力度。
据南京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处长陈世田透露,南京今年一共有7位社区书记主任通过定向招录成为公务员。实际上,近年来南京在打破社区工作者职业天花板方面做了大量的尝试,不少做法都走在了全国前列。陈世田透露,除了加大面向社区书记、居(村)委会主任定向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力度,南京还会将长期扎根基层的书记、主任选拔到街道、镇的领导岗位,同时将年轻、潜力大的社区工作者,列入储备干部序列。
南京已试点建设国际社区
按照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国际化氛围最佳城市的战略目标,把国际社区建设作为创新名城的基础工程加以推进,制定《南京市国际社区建设规划(2018-2025年)》,先期在建邺区双闸街道青奥等7个社区开展试点。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南京还将依托“智慧南京”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进街道社区,全面整合人社、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信息资源和系统,建设全市统一规范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系统集成和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推行“一门式”服务,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引导居民运用网络新媒体密切人际交往、参与社区事务、开展互助服务。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盛文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