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伟)日前,江苏高新金狮车业有限公司向省质监局备案召回计划,决定自今年7月5日至12月5日,召回2012年1月至2016年7月生产的金狮牌(TDR038Z—471)电动自行车,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为400辆。
此前,省质监局根据市场购检线索,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要求高新金狮车业公司对其生产的金狮牌(TDR038Z—471)电动自行车开展缺陷调查。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以下三方面缺陷:最高车速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当电动自行车快速行驶时,如发生突发状况,骑行者没有充分反应时间,容易造成车辆失控,造成人身伤害;制动性能项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骑行者如发生紧急制动时,因为制动距离长,造成人员受伤;动力电路缺失短路保险装置。如发生导线破损或电负荷过大时,电动自行车电器线路会产生异常电流,无短路保险装置会使局部导线积聚大量热能,从而引起自燃。
消费者可拨打该公司电话(15961475876或0519—88889188)了解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