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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税务系统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2018-07-03 08:4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朱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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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3日讯 (通讯员 苏 穗 经济报记者 朱梦笛)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发布《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据悉,《实施办法》是我省税务系统首次统一,《裁量基准》则在2014年首次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江苏纳税人在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和标准上,将享受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更加统一更加公平的执法。

  据了解,原国地税两家的《实施办法》《裁量基准》在首违不罚适用期间、一事不二罚认定,责令限期改正、文书说理等处罚流程,对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都有一定的差别,面对“一厅通办”,必须消除原有的差别,哪怕是细微不同。“同样面对的一个税收违法行为,在全省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都将执行一样的标准,得到一样的结果。”江苏省税务部门政策法规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发布的《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出台的。今后,税务人员执法将有统一的尺度,这是打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一环,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借国地税合并的契机,我们对此前的国地税统一的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优化和细化,处罚事项全覆盖,分类更细致,考量更为充分。”该负责人介绍说,配套出台的《裁量基准》在兼顾行政效率和实际操作性的基础上,对自由裁量空间进行了合理划分。

  “我们是新办户,今天刚办理了税务登记。说实话,创业初期千头万绪,对于税收政策很难研究通透,就怕哪里不规范被处罚。”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办税服务厅,一位新办企业纳税人告诉记者,税收执法因首违不罚等制度的实施多出了一些“人情味”。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罚原则、宽容审慎的处罚方式,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中的企业又多了几分信心。

  据悉,江苏省税务局对税务行政处罚的进一步规范,将确保全省范围内税务部门行政处罚“同事同罚,公平公正”目标的实现,这对税务部门保护纳税人权益、促进执法公平、预防税收争议、提高纳税遵从等,都将有着重要的意义。

标签:江苏省;实施办法;处罚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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