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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警方“三个聚焦”构建法制员管理新模式
2018-06-29 08:0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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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29日讯(记者 曹波 通讯员 黄爱荣)东台警方紧贴公安执法工作实际,主动将法制工作阵地前沿和触角向前延伸,充分发挥法制队伍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防火墙”作用,不断优化法制员管理模式、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实现了法制员素质、管理效率和执法质量三个提升。近年来,先后有2名法制员分别被公安部和省厅选树为全国优秀法制员和全省法制员示范岗,16名法制员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基层所队领导,成为公安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中坚力量。

  聚焦优育绩效,创新法制员管理模式。他们坚持扎紧入口,抬高法制员入门门槛,按照派驻、专职、兼职进行分类、从严选派。派驻法制员遴选任命,由市局统一出台派驻法制员遴选方案,公布报名资格条件和选拔任用程序,经过能力测试、综合考察、党委表决、公示任用四道环节,发文任命。专职、兼职法制员实行推荐、择优相结合的原则,予以明确。在执法量相对较大的4个城区派出所和2个开发区派出所派驻法制员,派驻法制员人员编制在法制大队,不参与所在单位执法办案,专门负责派驻单位的法制工作。10人以上的派出所和有办案任务的大队设置专职法制员,10人以下的派出所制定兼职法制员,实行法制员按责、按需配备,真正将监督关口前移至执法一线。

  聚焦岗位自信,狠抓法制员能力提升。他们坚持做实周训,组织派驻法制员每周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例会,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每周开展法制员旁听集体通案活动,提高法制员把握案件定性及证据审查、发现存在问题能力。定期开展轮训,每月轮流安排法制员到法制大队跟班培训一周,每名法制员必须审核裁决1起疑难行政案件,对1起重大或复杂刑事案件的提请逮捕、移送起诉进行审核。定期选派法制员到检察院、法院随岗学习,跟踪自己审核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和庭审,对事实认定、审查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的原则、标准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聚焦职位认同,激发法制员队伍活力。他们坚持以“细”字为要抓考核,依托法制员工作绩效考核系统,实行“一月一考评、一季一排名、一年一评比”考核模式,同时将法制员个人考核成绩与所在单位执法质量等次挂钩,倒逼法制员依法履职。坚持以“优”字为要抓激励,在法制员中开展规范执法之星评选活动。对两次以上当选“规范执法之星”的,给予个人嘉奖一次,年终直接确定为A级民警;三次以上当选的,优先推荐表彰、记功。对通过司法考试、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及取得法律专业高学历考试的法制员,给予学法经济补助,其所在单位年度执法质量考核给予加分。坚持以“严”字为要抓问责,规定所在单位年终执法质量考核未达到优秀的、法制员绩效排名后三位的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对业务考核成绩末位的法制员,硬性要求离岗学习,确保法律实务过关后,方批准回单位审核案件、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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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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