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郎伟超 记者 王茸)“四车追尾”事故发生后,前三辆车的车主均指认第四辆车系“始作俑者”,交警四大队事故民警仔细工作,得出的结论却大相径庭。
6月19日下午2时许,南京长江隧道出城方向最左侧车道发生一起事故,有4辆车受损。在理赔中心办理快速理赔时,前3辆车的车主一口咬定,是最后一辆黑色小车车主追尾,这才导致前方一系列连环追尾碰擦事故,但黑色车车主坚决不承认。当场协商不成,黑色车车主魏某气愤地离开现场,其余3辆车车主商量后赶至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报警。
办案民警接报后,仔细查看了4辆车的撞击痕迹,发现最后一辆车车头碰撞最轻,且碰撞位置和痕迹显示当时该车有明显的避让动作,从力度和准度来说,都不符合“始作俑者”的身份。民警又仔细查看了另外三辆车,发现第二辆车的车头和车尾损伤最重,且第一和第二辆车的碰撞位置存在一定角度的斜擦,不太符合车辆缓行时被连续追尾的情况。
民警又赶至长江隧道管理公司,调取当日监控视频,一处探头恰好录到了事发瞬间:第二辆车因跟车过近,再加上制动不力,追尾前车;随后,第三辆车也没控制好速度,撞了上去,最后才是第四辆车避让不及也追尾了。
6月21日,4名车主被请至交警四大队。看到视频证据后,他们不再坚称魏某全责。这起四车追尾事故变成了三起独立的追尾事故。这起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