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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看案发时过路车行车记录仪 交警抓住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
2018-06-04 09:30: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王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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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刘文梅 记者 王茸)在拆迁区域发生一起肇事逃逸事故,六合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在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探头和没有证人的情况下,借助过路车的行车记录仪,成功破获此案。

  当天16时20分许,六合交警大队雄州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六合区六瓜路雄峰西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路上,驾驶员趴在地上呻吟,肇事车不见踪影。民警赶紧拨打120将伤者林某送到医院。经查,林某腰椎骨折。

  案发现场为拆迁地带,路旁无住户、商家,更没有路面监控。民警除了在地上发现少量碎片,未发现其他有用信息。林某也只记得肇事车为一白色轿车,车牌号有4和3两个数字。

  办案民警立即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监控,寻找符合条件车辆,然而找了半天都没有发现。会不会林某记错了?民警陷入沉思。

  为获得更多线索,民警决定从过路车着手。通过梳理,民警推测出有7辆轿车在案发时经过案发现场,随即一一拨打车主电话。终于,一辆黑色轿车车主告诉民警,他确实在案发时经过现场,虽然没看到案发经过,不过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

  民警立即前往该车主家中,提取了行车记录仪内存卡。幸运的是,就在该车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画面中,发现一辆车号为苏AG4*3*的白色SUV。经信息比对,该车很可能就是肇事车。

  5月29日下午,在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专案组民警来到肇事嫌疑人家中,发现肇事嫌疑车就停在院内。看见民警,车主张某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

  张某说,当天他开车去接女朋友,行驶至六瓜路雄峰西路路口时,倒车镜不慎刮倒了跟自己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案发后,张某没有停车查看,直接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标签:记录仪;民警;交警大队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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