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31日讯 (记者 刘浏 于英杰) 5月30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会同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该市溧水区开展“以案释法,防止校园欺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据了解,201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校园欺凌案件233件630人,其中过半发生在校园外。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斌介绍,校园欺凌案件特点非常明显。一是从总体上看,校园欺凌案件总数呈上升趋势,2016年江苏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数同比上升33%,2017年同比上升36%;二是实施欺凌的主体多为男性,630名校园欺凌犯罪嫌疑人中有男性573人,占比高达91%;三是聚众暴力犯罪占比较高,630名校园欺凌犯罪嫌疑人中,涉嫌聚众斗殴罪351人,寻衅滋事罪109人,合计占比73%;四是案件偶发特点较为明显,在233件校园欺凌犯罪案件中,1-2次偶发性欺凌占比89%,侵害行为持续3次以上的仅25件,占比11%;五是校园外欺凌案件占比过半,233件校园欺凌案件中,在校外发生的共160件,占比69%;六是少部分实施欺凌的犯罪嫌疑人曾是校园欺凌的被侵害者,在630名校园欺凌犯罪嫌疑人中,13人曾遭受过他人的校园欺凌。
在办理校园欺凌案件过程中,各地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对于罪行轻微、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学生,依法从宽处理,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对于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校园欺凌犯罪案件,坚决依法惩处。2015年以来,共对组织、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生实施校园欺凌的25名成年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73名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