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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信息黑市上卖到上千元 常州公安挖出“内鬼+中介”的庞大交易链
2018-05-29 08:0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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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售楼中心,请问您近期有购房计划吗?”不少市民都接到过这类电话。此时,你是否怀疑过自己的信息被泄露了?

  去年6月,常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围绕这类推销电话展开侦查,最终挖出一条个人信息黑市交易链,抓获48名内鬼和82名中介商。这是去年“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通讯员苏宫新

  扬子晚报记者于英杰

  一个庞大的交易链

  去年初,常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调查中发现,有一条由众多行业“内鬼”和“中间商”搭档建立的庞大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黑色产业链,遍布全国20多个省份,他们获取、贩卖的信息都是黑市上价码最高的一类,比如一条个人征信信息在末端能卖上千元。该案是2017年“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去年6月,常州警方注意到,不少推销电话目标很有针对性,感觉背后有名堂。他们从一些网上推销广告入手,筛选出几个疑似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QQ群。

  经查,群内一个网名叫“三界包打听”的湖南男子周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个周某常在各个QQ群里打广告,声称只要一个电话号码,就可以查到相关号码使用人的家庭住址、身份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周某的底细很快被民警查清。他原是湖南一家讨债公司的员工,常从别人手上买欠债人的信息。自己在圈子里人头比较熟,便当起了信息贩子。

  银行内鬼遭钱色诱惑

  2016年一个偶然机会,周某在饭局上认识了湖南长沙一家银行的信贷部主任梁某。交谈中,周某得知梁某可通过银行内部系统,查到全国的公民个人征信信息。周某当即意识到,无论是讨债公司还是小贷公司,都愿意出高价买,一条征信信息至少300元。这可是块“大肥肉”!

  周某多次请梁某吃饭,除了送钱还用上了“美人计”,最终将梁某拉下了水,2017年初,两人达成“合作”协议,梁某每查询1条个人征信信息,周某给他300至350元。查一条征信信息,对梁某来说就是动动指头不到一分钟的事情,他也乐得顺手赚一笔。

  有了梁某这个稳定的信息源,周某就以个人征信信息总代理的身份,在黑市上出卖个人征信信息,一条能卖到500元甚至更高。

  个人征信信息最吃香

  转型当了信息贩子的周某发现,公民个人信息的市场需求量巨大,各行各业不仅需要个人征信信息,还需要包括开房记录、社保记录、车辆信息、网购收货地址、手机定位、学生信息、生育记录等在内的各种个人信息。

  据侦查,这里面的个人征信信息价格最高,内鬼查一条就要300元;其次是个人手机定位信息,通常查一条是200元;再次是新的网购收货地址、生育住院记录等,一条100元左右;而像学生信息、开房记录之类的,每条30到50元;需求量最大的则是车辆信息,但每条只有10元左右。

  在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中,中间商通常是根据客户需要,找内鬼精准查询某人或某类信息,然后转卖。像梁某这样的内鬼处在第一层,而内鬼联系的中间商,为安全起见一般只有一到两人,但这些中间商下面还有分销商,多的有五六层。各个行业的内鬼与他们信赖的中间商互相勾结,各取所需,以他们为核心向外交叉发展,形成了错综复杂的交易链。

  正因为这类信息交易错综复杂,层级很多,所以越到产业链的末端,信息的价格越高,从内鬼到销售末端,一条信息的价格翻上一番都不止。比如车辆信息,汽车修理行业内鬼查询一条能赚10元,而经多次转手,到最后一条能卖到上百元。“这个行业,除了犯罪风险,没有任何成本,利润非常可观。”

  71个抓捕小组出击

  2017年6月底,在公安部网安局和江苏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指导下,由常州市公安局牵头,抽调若干民警成立专案组,经过20余天研判和侦查,初步查明了这个以众多行业部门内鬼为源头、大量中间商为中介,通过网络勾结、贩卖交换个人征信、车辆信息、开房住宿、收货地址等数十个种类实时信息的庞大网络犯罪团伙,其中像梁某一样的行业内鬼就多达48名,涵盖银行、卫生、教育、社保、快递、保险、网购、汽修等多个行业;像周某一样的中间商也有82名。

  2017年7月17日,专案组调集355名警力组成71个抓捕小组,兵分20多路赴黑龙江、内蒙古、福建、湖南、四川、广东、上海、湖北、浙江等地集中收网,将48个内鬼和82个中介商全部抓获,扣押涉案手机152部、电脑39台、涉案手机卡155个,成功摧毁了这条泄露、窃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大黑色产业链。现已查明,仅在收网前的1个月内,这条产业链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交易量就达20多万条,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

  警方提醒>>

  江苏省公安厅网安总队负责人说,公民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不是发财致富的资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的新罪名。在大数据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50条以上征信、财产等公民个人信息,即构成刑事犯罪。通讯员 苏宫新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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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康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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