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二手房,在迁户口的时候发现原房主的户籍没有迁出,新房主多次交涉对方都不肯露面,多次找到辖区派出所问题也没能解决,无奈之下,新房主黄女士向政风热线求助,昨天,在记者的帮助下,困扰黄女士4年之久的问题终于解决了。
据黄女士介绍,2014年8月28日,她在无锡宜兴市宜城街道叠翠路祥和花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年10月1日准备迁户口的时候,才发现前房主的户口未迁出。她多次给前房主打电话要求对方迁出户口,没有想到前房主不但不配合,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于是黄女士来到宜兴十里牌派出所咨询前房主户口迁出和空挂问题,派出所民警告知,户口迁出只能前房主本人到场,自愿迁出才行,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从此以后,黄女士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寻找原房主的身上,但是3年过去原房主始终不肯露面。为此她寝食难安,精神状态也每况愈下。直到去年看到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裴军做客政风热线直播室,提到《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中,有关于原户口不迁出,买房人可申请“强迁”的规定,黄女士喜出望外,认为困扰她多年的老赖户口终于可以解决了。
谁知她再到派出所去咨询申请强迁户口的问题,民警又告诉她,还是不能强迁,他们没有收到关于户口强迁的文件。面对这样的结果,黄女士不知道这《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条例是不是还未落实到各个县级市,还是只适合哪些大城市?无奈之下,黄女士4月28日致电政风热线寻求帮助。
接到黄女士的求助后,记者立即和无锡市公安局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后,无锡公安局让宜兴市公安局督察大队于2018年5月15日与黄女士取得联系。民警经过核实,确认黄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并立即按照相关规定让黄女士提交相关材料。据宜兴十里牌派出所董警官介绍,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条例是2016年颁布,2017年底才开始实施,而在该条例颁布前的确是不能强制的,因此才导致黄女士目前遇到的情况,现在他们正在为黄女士户口问题在走流程,很快就能办好。
昨天,记者再次和黄女士取得联系,黄女士告诉记者,所有材料都提交了,走完流程后就可以将原房主户籍挪走,困扰她多年的户口终于可以解决了。
记者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