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毕业季来临,大学生们即将离开校园走上工作岗位,就业手续如何办理成为他们当前最关心的问题,很多大学生通过12345、12333等政务热线进行咨询。近日,南京市就业服务管理部门下发文件,进一步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
一是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毕业生持与用人单位签章生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就业协议书”)即可到学校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不需到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A类、B类),三方就业协议书上不再要求加盖审核专用章。
二是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市内就业调整手续。毕业生如需进行市内就业调整,按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不需到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解约、报到证改签手续。
三是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毕业生不需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毕业生业务窗口办理报到,同时取消户口迁移证上加盖人社部门审核专用章的落户前置审批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受理窗口详见南京公安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