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将手机借给他人使用,结果仅仅几分钟自己卡里的钱就不翼而飞了。近日,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特殊盗窃案。
驾驶员房某近日遇到一件糟心的事,他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接到一名乘客花某。在开车途中,花某向房某借用手机查下软件,热心的房某就将手机借给了他。用了不到两三分钟,花某就将手机还给了房某,这过程中房某并未觉得有何异常,随后到达目的地,该笔订单结束。
直到晚上,奔波了一整天的房先生准备查一下当日订单时才发现微信余额里的4300元被转走了。仔细回忆结合转账时间后,房某确定就是白天的乘客花某盗走了他微信里的钱。房某立刻报了警,很快,花某就被抓获归案。在讯问过程中得知,他通过乘坐他人汽车、借用驾驶员手机、偷改密码、私自转账等手段先后实施盗窃作案9起,窃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7万余元。
据查,花某具有多次犯罪前科,2017年3月2日因吸毒、诈骗刚被行政拘留十日,于5月20日再次因盗窃被刑拘。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假借手机、偷改密码、私自转账等方式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被告人在本案中具有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且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均可酌情对其从重处罚。综上,淮安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花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并责令被告人花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华 蓉 李 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