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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饭店仍无说法 家长诉至法院“讨说法”
2018-05-21 08:4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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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张可)5月14日,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栏目报道了南京市民汪女士在南京金奥国际购物中心海心阁海鲜茶餐厅就餐时,因餐厅玻璃墙没有明显警示标识,儿子不慎撞上玻璃墙,导致头破缝针,汪女士在后续维权中遭到饭店方推诿、回避(详见5月14日A4版)。时隔一周后,汪女士告诉记者,涉事饭店仍然没有任何说法。建邺区人民法院已就南京海心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受理立案。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再度与汪女士取得联系。汪女士告诉记者,报道刊发到现在一周了,仍然没有接到海心阁海鲜茶餐厅的任何电话。她表示。对于孩子发生的意外,自己和孩子都有责任,但海心阁海鲜茶餐厅作为店家,应当承担公共场所的安全责任,出了事后,到家长方面自己维权,再到扬子晚报介入报道,店家一直消极对待顾客诉求,令人难以接受。对于汪女士的遭遇,消协部门认为,饭店方“和自己毫无关系”的说法不能成立;律师也认为,事故中,店家未在玻璃墙外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不能证明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消费者的损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金奥国际购物中心作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过扬子晚报的报道,汪女士的遭遇引起了网友热议。在今日头条上,被转载的扬子晚报稿件评论留言超过了2万条。“这个责任划分还是比较公正的。我是开店的,刚开始玻璃门上贴的花花绿绿的,可城管不让贴,只好全撕下来,这下好了,不断地有人往上撞。大家不经常走这种门不知道,稍不注意真看不见。后来我在一米二高的位置,贴了一条门腰,又贴了几个推拉标志,以后再没发生过。所以,尽管我对碰瓷讹人也是深恶痛绝的,但是我觉得这件事店家是有责任的。”今日头条App上一名网友留言说。

  对于孩子的遭遇,汪女士已经诉诸法律,建邺区人民法院就南京海心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已受理立案。目前家长正在等待开庭审理。扬子晚报对事件后续进展也将持续关注。

标签:涉事;扬子;饭店;说法;女士;责任;海心阁;家长;晚报;法院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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