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早晨,司机朱某从南京市江宁区彤天路由西向东行驶,因为是早高峰时期,车速较慢,紧跟其后的红色奔驰车不停地按喇叭催促其快开。朱某认为明明是前方车辆积压,无法快速通过,后车还一个劲地按喇叭,是故意挑衅,朱某一时火起,就在奔驰车试图超越时,往右“别”了一下,导致两车撞在一起。
在两车碰擦之时,奔驰车主夏某为躲避张某的车,本能地打了一把方向,不料碰倒了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车,致电动车主摔倒在地,腿部受伤。
事故发生后,在南京市市江宁区高新园交警的批评教育下,朱某和夏某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和解,共同承担该事故责任。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