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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远走他乡” 老板被公诉
2018-05-10 07:05: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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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陆法言 记者 张源源) 工厂老板拖欠员工工资长达5个多月后“远走他乡”,被当地人社部门多次责令支付仍置若罔闻。昨天上午,六合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嫌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

  严某和沈某是本市一家工艺制品厂的负责人,从2017年5月起,六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接到数十名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厂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问题。

  相关部门审查发现,自从去年1月以来,不少员工就再也没有拿到过工资,该单位累计拖欠28名劳动者工资28.5万余元。六合区人社局多次责令严某、沈某等人付款,但一直无果,后来老板还“不见了”。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严某、沈某两人已经负债累累,他们对外借高利贷导致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仍然隐瞒实际经营状况、虚构借款用途,向生意伙伴借钱“周转”、“买材料”等,对外诈骗200余万元。后来,在警方介入下,被告人在新疆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天,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标签:远走他乡;工资;老板;严某;沈某;公诉;拖欠;陆法;支付;劳动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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