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5月2日晚,在永阳街道工农兵线邱家村路段,溧水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发现一辆轻型货车驾驶员满身酒气。执法人员要求对其检查时,史某某与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儿子史某突然情绪激动,不断推搡、辱骂、恐吓现场执法人员,抢夺执法人员的酒精测试仪和执法记录仪,并将执法的三名警辅人员殴打致伤。执法人员果断将涉嫌妨害公务的嫌疑人史某某、史某制服。后经血液检测,驾驶员史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1.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且无轻型货车驾驶资格。史某某、史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通讯员 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