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仇惠栋)南京市委市政府26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过严格的推选、审核以及公示等推荐环节,南京市新产生446名市级劳动模范。
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陈慧男介绍,南京市劳动模范推荐命名工作每三年一次。今年经过严格的推选、审核以及公示等推荐环节,共产生446名市级劳动模范。从性别年龄民族看:女性101名,占22.6%、35岁以下青年64名,占14.3%、少数民族9名,占2.0%;从单位属性看:企业人员293名,占65.7%;农民54名,占12.1%。企业负责人41名,占9.2%。农民工22人,占4.9%。企业人员中,国企152名,非公企业116名;社区工作人员42名。
据悉,根据《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京市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将给予每位市级劳模一次性物质奖励7000元。低收入劳模可获生活困难补助金,其中,在岗劳模以南京市上年度全社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全国劳模按标准的1.2倍补足差额,省级劳模按标准的1.15倍补足差额,市级劳模按标准的1.1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