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房东拒不整改出租房隐患 新桥警方依法将其拘留
2018-04-26 14:4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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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出租房都是老旧房屋或者危险建筑,这些出租房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近日,新桥派出所一出租房被检查出安全隐患,房东却一再拖沓拒绝整改。公安部门开出最严厉罚单,对房东进行拘留,这也是泰州地区内第一起因出租房存安全隐患对房东进行拘留处罚的案例。

  近日,在新桥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日常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三太村陈某经营的出租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该出租房共10间,均是用泡沫夹芯板搭建并且私拉电线,煤气罐也安放在出租者床头。为此,检查民警责令房东陈某停止营业,并限期进行整改。4月24日,规定的整改日期过去了,检查民警再次来到此处房屋进行检查,发现并无实质的改动。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公安机关根据情节,对陈某进行依法拘留2日处罚。

  出租房的消防安全不容忽视。下一步,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房火灾隐患的查改力度,切实消除辖区出租房火灾隐患,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出租房房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从法治上保障出租房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在以往的案例中,在出租房出事以后,一些房东会以“不知情”为由推脱,同时,在检查出安全隐患后,一些房东又以“忙、没空、慢慢改”等各种理由拒绝、拖延整改。但是,房东在合理经营赚钱的同时,其身上背负的安全责任也不容推卸。

  那么作为房东,如何保护好自己,约束好租客防患于“未燃” 里面可是有大学问,以下6个提醒请记牢!

  一、严禁收容不明身份人员

  一些房东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出租房屋之时,对租客情况尚未了解,有些更是在连租客的姓名都完全不清楚的情况下就轻易将房子出租。对租客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与信息的登记是对周边租客、邻居的安全负责,也是为社会治安管控出力!

  二、杜绝群租现象发生

  一些租客为了节约租金,私自将自己的亲朋好友拉来与自己同住或是私自出租剩余空间,小小一间屋子,住了众多人口,暂且抛开卫生状况不说,群租生活大量涉及用火、用电、用油等问题,使用易燃品的频率也高,容易发生事故,而租住人员多,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等重大伤亡事故。

  三、严禁租客私拉电线

  在一些出租房内,不少租户为了贪图方便,私自拉电线用于电动车充电、架炉灶炒菜做饭等等。这个习惯背后,隐藏着隐患和危险。电线过多接驳容易产生热量融化电线外层的绝缘体而引火灾事故,同时,电源插头附近也不应该堆放过多的货物,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禁出租房使用大功率电功率

  在家庭电路中,电压都是220V,如果在出租房内同时使用一些大功率电器,会导致总功率变大,因此电流也必须增大。在一定时间内,电流越大,电线产生的热量就越多,久而久之,电线的绝缘皮会被烧化,那么,导线中的零线和火线就会接触到一起(要知道它们是不能直接接触的),这样就容易引发火灾!

  出租房面积一般较小,易燃物品较多,甚至有些出租房内还放置在做饭用的液化石油气,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五、配备相应消防设施

  大部分出租房配备的消防设施都不完善,一旦发生火灾,由于消防设施跟不上,只能眼看着火势蔓延。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不仅能在关键时刻控制火势,降低财产损失,甚至能够及时扑灭火苗,挽救生命。

  六、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

  作为房东,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及时的修缮,将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不仅仅是义务也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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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崔欣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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